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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打卡”成为危险游戏:勿拿生命换流量
12月24日,深铁建设集团发布情况通报称,12月15日,在未向我司申请并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林某某、摄影助理许某某、模特陶某某进入地铁22号线隧道工地实施了拍摄行为,并于12月20日发布视频。
这样违规闯入封闭管理的公共建设区域进行拍摄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并涉嫌违法。
未完工的施工现场,其支撑体系等并未完全稳定,擅闯者可能因触碰或靠近引发坍塌事故,被掩埋或被掉落的物体砸伤。
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在运行时,擅闯者如果误入危险作业区域,极易被机械碰撞、挤压或卷入。
临时用电线路、配电箱等有几率存在漏电、短路等隐患,擅闯者可能因接触带电设备或线路而触电。
若施工现场通道狭窄,且有几率存在封闭区域(如未完工的楼层、地下室),擅闯者容易迷失方向或被困在危险区域。
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为了“出片”闯入危险地带的行为并非孤例。近年来,社会化媒体上开始流行“电影感隧道拍照”“公路氛围感大片”,不少人盲目模仿,冒险进入明令禁止行人通行的隧道、路段拍照。
殊不知公路上的车辆行驶速度极快,尤其在城市主干道、隧道、高速公路等,而且很多路段呈S形弯道,存在天然视线盲区,如果车辆转弯通过时遇到有人在拍照,后果不堪设想。
一旦在拍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摄影师和被拍摄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郑飞表示,在隧道内穿行的行为属于妨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的其他行为。”
如果违法穿行的摄影师和被摄影者在隧道当中与正常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责任归谁?
郑飞表示,行人在穿越有禁止标志的地道或隧道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网络传播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与公共秩序。根据此规,相关的作品应被纳入违法作品范围,是不允许传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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