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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未到岗履职立即停工、立案查处!

来源:乐鱼在线    发布时间:2025-02-25 06:38:21

并严格核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发现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依法依规

住建局: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未到岗履职立即停工、立案查处!

  并严格核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发现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依法依规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项目经理、总监和安全员)等情形而擅自复工的项目,一律停工并依法从严查处。

  复工复产前,建筑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实施工程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岗履职。

  严禁将未经重新进场安全教育的人员直接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对未按要求如实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或经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严重降低的工地一律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只有确认各项安全性能条件符合标准要求,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方可复工。同时,项目关键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总监)必须到岗履职,未到岗者不得复工。

  一旦发现安全风险隐患或关键人员未到岗履职,立即采取停工整改、立案查处等措施,切实压实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参建各方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到位”和“五个必须”要求(详见附件1)。

  工程未按要求做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进场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一律不得上岗。

  对不符合复工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复工复产实际要,各在建项目管理、作业人员应于2月4日(正月初七)前全面返岗到位,2月5日(正月初八)全面实现复工复产。对于具备开复工条件但仍未开复工的项目,将列入重点帮扶对象。

  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的、2月5日(正月初八)前全面复工复产且实名制系统中考勤人员数量达到2024年12月实名制考勤平均数90%以上的项目,进行专项通报表扬,并记录企业良好行为。

  查看全文:苏州:在建项目管理、作业人员应于2月4日前全面返岗到位!2月5日全面实现复工复产

  务必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建筑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实施工程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一定到位履职。

  对未经安全检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安全生产复工条件,应立即责令整改。

  逐一核查申请开复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情况,从严落实“六个不许”规定要求,即: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一律不许开复工,未纳入系统监管的一律不许开复工,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一律不许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一律不许开复工,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的一律不许开复工,工地扬尘防治“六项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许开复工。对未经核验、弄虚作假、擅自开复工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予以严肃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第152号发布《建筑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46-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新规JGJ/T46-20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条文图解,分享给大家!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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